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三章主管与管辖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三章主管与管辖”,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司法考试笔记: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一、民事诉讼主管1.主管竞合:A.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a.大部分案件的受理范围是重合的,法院受理范围要更宽。b.如果都有权处理,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c.如果一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由法院主管。d.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当事人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