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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司考民诉法意见难点条文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诉法意见难点条文”,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6条、第205条、第206条、第240条至第253条、第299条废止,理由是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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