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实用资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拟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一个月以上,赴异地居住生活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18岁至49岁成年育龄妇女,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介绍信》,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送交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对申请人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凡证件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当即时办理;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