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金请示报告
关于申请拨付司法救助资金的请示报告 市(县)政府: 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2007」4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2007年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之中。针对弱势群体、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自2008年以来,由于救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助机制运行不畅,我院只能从有限的办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