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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二)

21、城市永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2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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