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高考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政策
2015年四川高考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政策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除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外,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为平行第一志愿的A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