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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首发公共场合禁烟令,违者可处20元罚款

7月4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南充(微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并开始施行,这是我市第一次发布的公共场所“禁烟令”。根据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六大类40多种公共场所,分别包括:影剧院、录像放映厅(室)、游戏厅(室)、网吧、歌舞厅、卡拉ok厅、展览馆、书店、美术馆、科技馆的展示厅、图书阅览室,档案馆阅览室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候诊室、诊疗区、病房区;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学校的授课、阅读、实验室等教育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议室;邮政、电信、金融、证券机关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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