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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省级、中央驻晋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原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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