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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5年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全称 暨南大学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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