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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近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15天津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高考录取工作作出详细规定。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分批次组织实施。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本科批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批次,本科一批(含A类高校和B类高校)、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本科三批A1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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