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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1)拟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赴异地从事务工、经商、居住生活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年龄在18至49周岁的成年育龄人员,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成年育龄人员到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④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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