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4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以下广西2014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由留学群会计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桂财会〔2014〕28号 各市财政局,区直各单位、有关继续教育机构,中央驻邕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4年度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和学时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