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劳动合同

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下述条款为合同一般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确定名称的方法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以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册上的名称为准;自然人应当以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为准。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禁止流通物不得作为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主要有财产、行为和工作成果。 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所谓有形财产是具有一定实物形态且具备价值及使用价值的客观实体,如货币、房产...

施工合同一般条款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