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护照办理

珠海市护照办理可变更的条件

珠海市护照项目变更加注 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等):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

珠海市护照办理可变更的条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