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入党程序(最新版)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按照党员条件和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机关党委备案。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培养人按季度填写培养情况。每年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衡量,对积极分子和发展顺序可作出必要的调整。 (二)发展党员。 1、机关党委确定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当年发展名额,分配给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发展名额,在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级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要按以下程序:征求分管省局领导意见、在全体正式党员和团组织中进行民主测评、支委会或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