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标准间房屋转让协议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二、本合同适用于单位自管房或个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转让。 三、本合同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所称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的,需与代理公司另外签定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个人代理并由代理人签定合同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从事委托代理业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为经批准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五、本合同[ ]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