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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重点法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 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 《刑法》第17条第2款、第115条;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 【意思分解】 1?本条规定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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