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也兴“常回家看看” 在新加坡与父母同住可获津贴
从7月1日起,我国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施行。从今往后,“常回家看看”不再只是一句关于孝道的道德宣传标语,更成为一条法律规定。正是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江苏无锡北塘区法院在7月1日上午对一起老人诉请女儿“常回家看看”的案件作出了此类案例的全国首例判决。其实,许多国家都很重视老人的“精神赡养”。为了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作出了许多很有借鉴意义的规定。 1 日本:热捧“一碗汤距离”小区 在精神赡养老人方面,日本有套独特的办法。日本老人与子女的同居率非常高,至今还存在一种社会习俗,即只有父母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