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法系统及其他政府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开始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名额 1、报名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