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面试弃考者三年内取消报考资格
6月9日,福建 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与省公务员 局考试 录用处发出通知明确,从2013年5月31日起,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 ”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福建公考新规,对故意浪费考录资源行为进行遏制,想法是好的,美中不足的是,这样一项牵涉广大考生权利的制度,却没有相应的及时和有效的救助条款。 "无救济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