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下海潮”
“提出离岗创业申请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主管部门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近日,安徽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因涉及多项对于公务员下海的鼓励措施而引发议论。 本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当地人社部门出台的措施,作为服务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的人才智力支持部分,从多方面激励公务员“下海”。 《意见》显示,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将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另按本人实际工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