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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

2013年上半年株洲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公告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3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合格考生必须在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期间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合格考生点击“证书申领”栏目真实、完整地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后,准备以下材料: 1、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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