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从业资格证

2013贵港注册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及区直驻贵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变更登记的对象 注册变更登记的对象为:持有贵港市财政局、桂平市财政局、平南县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含已办理调入手续的外地证书)的人员。 二、注册变更登记的内容 1、2011、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完成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013贵港注册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