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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

2013上海闵行区关于换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以下简称73号令)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切实规范本区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的信息建设,更好服务于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特制定《闵行区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闵行区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工作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13年6月6日 延伸阅读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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