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会计基础教程精讲:存货的计价方法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注1】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注2】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的成本。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基础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比较 “管理会计对内,财务会计对外”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成为了企业管理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