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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实施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实现新旧管理办法顺利平稳过渡,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和《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际,现就有关衔接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规定 由于《新办法》设置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并要求于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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