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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资讯

2013上海教育考试院致考生的一封信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必须凭“双证”即《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有听力考试的外语学科开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起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左顾右盼、打手势等,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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