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习题精解(二十五)
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大海”,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判断便是这句话最好的解读。常识积累,在于持之以恒,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的,因此留学群公务员频道。(//www.liuxuequn.com/gongwuyuan)帮助大家整理出近几年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常识考点供大家分享,时时更新,时刻关注! 1. 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