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高考报考指南:2009年本科招生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体检标准,作为清华大学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一、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