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价格欺诈
【公务员申论热点链接】 国家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