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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13高考院校招生简章:北京外交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毕业颁发外交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颁布《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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