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规范我院普通本科 和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文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6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综合性艺术类本科高校之一,广西唯一的独立设置的综合性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