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时事政治: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五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升级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更有力地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河南法院审理“瘦肉精”系列案件的成功实践,引起了我们进一步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立法的思考。为更加有力地震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护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建议将《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五个罪名——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纳入《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中,从刑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