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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政治及军事概况

捷克政治及军事概况 政治:1992年12月16日捷克民族议会通过第一部宪法。宪法确立捷克共和国是一个主权、统一、民主与法制的国家。宪法规定,立法权归议会,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必须获得一半以上多数票才能当选。总统须年满40岁,任期5年,最多连任两届。政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对众议院负责,众议院有权对政府表示信任或不信任。独立法院代表共和国执行司法权。共和国设宪法法院,维护法制。宪法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10年,由总统任命,并经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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