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聘用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 ] 顾字第 号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上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内容: 1、为甲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2、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参与甲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