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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级会计师实务基础考点:长期股权投资界定
长期股权投资界定与核算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会【2014】14号)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成本法
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权益法
(一)成本法要点:
1.除增加减少投资以外,长投账面余额保持不变。
2.只有在对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
(二)权益法要点: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二、合营安排不同类型的认定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集体控制:所谓集体控制(不是共同控制)是指,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
共同控制: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共同控制。
【提示】集体控制是判定存在共同控制的前提条件,但集体控制不等于共同控制。
(一)考试范例
【资料】2015年3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B公司,甲公司持有B公司55%有表决权的股份,乙公司持有B公司45%有表决权的股份,B公司正式设立后,董事会全部9名成员中,甲公司委派5名,乙公司委派4名,B公司对相关活动的决策经董事会2/3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B公司对相关活动决策的其他安排。B公司独立于甲公司、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要求】根据资料判断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的B公司是否属于合营安排,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的B公司属于合营安排。
理由:此项安排中仅有甲公司与乙公司一致同意后方可以控制B公司,属于集体控制,同时也是共同控制。即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的B公司属于合营安排。
(二)分类
1.合营安排按存在主体形式
(1)不存在单独主体;
(2)构造单独主体。
2.按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共同经营: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2)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3.核算原理
(1)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2)共同经营: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
三、企业合并分类与合并成本计算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