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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2018年秋季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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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2018年秋季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公示

  2018年秋季,马鞍山市教育局受理的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共计69人,经过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等程序,马鞍山市教育局认定下列66名申请人员符合申请的相应教师资格,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拟通过的人员于10月底关注本网站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0555-2473336咨询。

  2018年10月15日

  本文来源:马鞍山市教育局

  认定体检表 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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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安徽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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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上半年安徽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上半年安徽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马鞍山市及所辖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春季开放期间开展认定工作,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环节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以本认定公告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5月份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务必关注本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发布网址详见附件。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对象

  马鞍山市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马鞍山市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马鞍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3.马鞍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马鞍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4.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马鞍山市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二)受理范围

  1.马鞍山市教育局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证所在地在我市,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教育局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证所在地在各县、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3.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证所在地在示范园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当涂县教育局受理。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

与马鞍山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马鞍山花山区2018秋季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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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花山区2018秋季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秋季开放期间开展认定工作,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环节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以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关注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86716,公告发布网址:花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认定范围对象

  (一)认定范围

  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认定范围:申请花山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马鞍山市花山区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马鞍山市花山区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马鞍山市花山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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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仙桃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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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湖北仙桃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湖北仙桃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16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春季

  1、网报时间:4月18日—4月2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4月29日;

  3、证书领取时间:7月7日—7月8日。

  (二)秋季

  1、网报时间:9月26日--9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9日—9月30日;

  3、证书领取时间:12月28日—12月29日。

  (注意:证书领取时间若有变动,将提前在仙桃教育信息网通知;社会人员及仙桃职业学院应届生在领取资格证书同时领取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认定政策

  1、认定对象:1、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分为两类,一是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二是已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教育专业人员。2、2012年及以后入学并通过全国资格考试人员。

  2、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仙桃的均可申报。

  3、申报条件

  (一)学历标准:请参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见附件1)。

  (二)普通话等级标准: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体检要求:仙桃市指定体检医院为:市中医院。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与申报其它学段人员体检表不同,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其它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

  (四)思想品德鉴定要求:鉴定表见附件4。表中第1-4栏由申请人填写;第5-12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9栏也可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4、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严格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报,过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申报;

  (2)网上填报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选择“仙桃市教育局”;

  (3)申请人在系统中需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系统要求,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尺寸是114×156像素,大小在20KB以内),并且与粘贴在《教师中公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保持一致;

  (4)申请人须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2017年安徽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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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群为你带来[2017年安徽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说明],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安徽马鞍山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说明

  经教育部批准,安徽省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根据省厅文件(皖教师〔2013〕9号、教资〔2014〕7号)有关要求,特说明如下:

  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1.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在马鞍山市申请考试的,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马鞍山市,马鞍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我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试点工作启动后,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每年2次,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次年1月各举行一次,具体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了解更多国考内容,并关注安徽省有关笔试、面试的公告。

  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1.通过国考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如想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一年2次,上半年5月下旬开始举行,下半年9月下旬开始举行。具体认定程序和要求请关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的“公告公示”栏中的有关通知。

  2. 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马鞍山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马鞍山市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马鞍山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马鞍山市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如有政策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473336。

  原标题:马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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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教师资格证认定、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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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教师资格证认定、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

  为保证2019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 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②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7.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2018秋季滁州南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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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秋季滁州南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公布,南谯区系统开发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1日,设置网报时间段为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系统关闭)。

2018秋季滁州南谯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8年秋季滁州市南谯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南谯区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在南谯区是指申请人提供南谯区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在南谯区是指申请人在南谯区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南谯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关系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代理均不在南谯区辖区内的申请人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

  2. 认定对象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二、相关要求:

  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滁州市南谯区的中国公民;

  2.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照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 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系统开放时间

  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南谯区系统开发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1日,设置网报时间段为9月25日至9月30日(节假日系统关闭)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南...

湖北随州2016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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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湖北随州2016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北随州2016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部署,现将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在随州市范围内需要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所有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一并提交。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

  5、《体检表》。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16年9月26日—10月14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0: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蓝底)。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2016年10月10日-10月14日。

  2、确认地点: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3590902。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信息填好后直接从网上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D、《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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