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实现增值保值,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及鹤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今年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坚持示范引领,坚持过程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提高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分类摸清2013年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到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全县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明晰、运营管护良好、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到户类资产自主管理和运营逐步规范。使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参与,保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受益权、监督权。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动。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充分考虑区域间资源禀赋差异和已有工作基础,根据扶贫资产的来源、类型、受益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四)坚持科学管理,注重防范风险。加强扶贫资产的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流失、浪费,防范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五)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各类监督。落实扶贫资产运行管理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工作内容
(一)扶贫资产范围。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纳入管理范围,追溯资产状态、厘清权属关系、做好资产登记,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纳入扶贫资产管理。
(二)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其中,公益性资产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电力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包括设施农业、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支持其带贫发展所形成的股权、债权等。到户类资产包括通过扶贫资金发放补助形式帮扶贫困户自身发展所构建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