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6年青海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
留学群为2016青海省国家司法考试考生提供最新司法厅有关考试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规定,现将青海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16年青海省所辖县(市、区)均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1.2016年青海省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凡报名人员,按照阅读报名公告、信息填报、确认承诺、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考试费等流程进行操作。
4.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青海省从今年起增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
5.国家司法考试青海省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考试费250元/人。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6.报名人员于9月9日至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