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一〔2012〕34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巩固和扩大课程改革成果的重要作用,现就我省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落实与巩固,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命题,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的办法进行,进一步推进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