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学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4月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在陕招生代码:815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
学院网址:http://www.sxjdz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校级领导及招生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校团委、学工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设有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组、测试组、保障组、纪检组四个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按照承担的招生工作职责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并积极动员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jdzy.cn
招生咨询电话:0917-3633887 3328888 3633889
学校传真:0917-363390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