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栏目,提供与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学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4月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在陕招生代码:815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

  学院网址:http://www.sxjdz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校级领导及招生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校团委、学工部、保卫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设有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组、测试组、保障组、纪检组四个职能小组,各职能小组按照承担的招生工作职责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并积极动员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jdzy.cn

  招生咨询电话:0917-3633887 3328888 3633889

  学校传真:0917-3633901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

与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留学群整理了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

  第六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交通、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8年我院21个专业面向16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及招生处、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学费;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书本费400元(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

与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56号。

第六条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汽车、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6年我院9个专业面向4个省市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及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各系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学费;住宿费:每生每年650元,800元(带卫生间)。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第六章咨询方式

第十八条 联系部门: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917-2887888 2887889

QQ:59202981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917-2887888 网址:www.sxjdzy.cn

邮编:721001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

与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