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是创建于2002年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溪源宫校区、工业路校区、首山校区和洪塘校区四所校区,下面是该大学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
闽江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
2.学校代码:10395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校址: ⑴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 山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 塘 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40号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闽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录取现场工作。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下设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查。
3.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原则:录取期间,未完成计划根据各省实际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报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调整执行。
第五条 招生要求
1.除本科的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含国际课程教育项目)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含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2.面向福州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福州市户籍且在福州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