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2015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5]3号)的有关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过程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道德品质,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提高选拔质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外国语、业务课考核成绩要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复试录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考试资格审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一)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管理,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及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复试和录取工作组分为内科系统、外科系统两组。各录取工作组由组长1名和相关指导教师、心理学专家、用人单位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并由本学科1名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秘书。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三)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实行复试工作组组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各复试工作组组长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督查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检查,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监察。
(五)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四.复试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报考临床医学专业领域的全国统考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完成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