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在湘招生代码:4710 国标代码:13041)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学院拥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资源。学院占地面积近千亩,是湖南省规模较大的高职院校之一。现设有信息技术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航空服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等五系一部,根据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迫切程度,重点开设了26个专科热门专业(方向),学院共有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在校学生六千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2015年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规模为280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2. 湖南省内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形象仪表尚佳,须先经学院面试后方可录取,优秀考生身高可适当放宽。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十二条 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或5个并列第一志愿都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生源计划专辑》,准确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120011,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五章 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专业设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