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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金融监管体制
知识点: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及分类
金融监管体制:指一国金融管理部门的构成及其分工的有关安排。
1.从银行的监管主体以及中央银行的角色来分:
(1)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
以中央银行为重心,其他机构参与分工的监管体制。美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美联储是唯一一家能够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联邦机构。属于这一类型的还有法国、印度、巴西等国家。
(2)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
在中央银行之外,同时设立几个部门对银行、证券和保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体制,但是中央银行在其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德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此外还有英国、日本和韩国。
2.从监管客体的角度来分
(1)综合监管体制
这是指将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英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随着混业经营趋势的发展,实行综合监管体制的国家越来越多,如瑞士、日本和韩国等。
(2)分业监管体制
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设立不同的专门机构进行监管。该体制与金融分业经营有关。
原因:实行分业经营体制、金融发展水平不高,金融监管能力不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仍然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
1.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逐渐由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
2.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中国人民银行发挥的职能:
(1)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必要时救助高风险金融机构;
(2)共享监管信息,采取各种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3)由国务院建立监管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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