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就会用到公告通知。 无论何时,公告通知都是信息公示的重要环节,不可或缺,留学群的编辑筛选出这篇精品“金秋助学活动通知”给读者提供了深度思考,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篇1
xx年6月20日—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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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参加xx年高考,原则上被普通高等院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绵阳户籍学生(不含军校生、免费师范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1)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
(3)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4)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
(5)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新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金秋助学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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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2000元,其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父母双亡的孤儿、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困难劳模子女、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困难单亲家庭子女、特困低保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3000元。
(二)资金来源。此次活动所需资助资金由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共同筹集。市本级助学资金,包括市本级财政“民生工程”投入资金、部门资金、争取上级资金、社会募捐资金。市级各部门资助所需资金自行统筹解决,并按要求时间集中划拨到各县市区、园区和直属困难企(事)业。各县市区、园区除了用好市上相应部门拨付的助学资金以外,还要按照市级民生工程“金秋助学”项目所下达任务目标,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切实帮助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三)扩大社会参与。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心助学的良好舆论氛围,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丰富帮扶方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金秋助学”活动中来,努力扩大社会参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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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
6月下旬—7月上旬,主要工作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报批助学活动方案;印发文件资料,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发布活动公告。
(二)申报时间
7月11日—8月1日。
(三)申报及审核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惠民帮扶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和基层工会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获得者出具相应贷款凭证。所有证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惠民帮扶中心(工会、教育、民政、团委、残联窗口)、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绵阳市xx年“金秋助学”申请审批表》,附相关申报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