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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国标代码:13627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城假日大道1号
办学类型及层次:由重庆邮电大学于2000年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招生。
学校概况: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重庆邮电大学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位于重庆合川大学城,总占地1354亩,现有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淬炼商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等9个二级院系,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34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目前在校学生近19000人,专任教师93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57%。
学校秉承“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以工为主,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构建“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完满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工程型、创业型、国际化”人才,成为未来社会中坚力量领导者。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市、自治区)招办同意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三、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3.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
5.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