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司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 至 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 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酒店公司规章制度(篇2)
1.每一天早8:00前各班组领班到办公室汇报上一天的工作完成状况和当天的工作按排。
2.每一天早晨工程部领班负责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状况,及时向工程部主管报告。
3.按时开关各区域照明、空调及通风设备,保证楼内的环境良好。
4.按照各工种制定的巡视及保养计划,对楼内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和保养。
5.上班时在自己工作区域内禁止串岗和脱岗,经发现后根据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6.不准在岗位上抽烟、喝酒、打牌、吃零食、听音乐、玩游戏、看报纸、翻阅与本工作无关的书刊等。
7.工程部各班组加强职责心,谁当班谁负责,上班时间内不准睡觉、洗澡和办理个人事务。
8.不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准私自调整自己的班次或与别人倒班换班,更不允许异岗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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