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常见问题
(一)进口食品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1 、哪些食品进口前需要办理检疫审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进境的动植物源性食品如生乳、生乳制品、巴士杀菌乳、肉、蛋类及其制品、蔬菜、粮谷及其产品和水果等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食品需要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获得进境动植物许可证。
2 、进口没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首次进口没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3 、进口保健食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进口保健食品入境前,须先取得卫生部的《进口保健品批准证书》。取得保健食品批准号后,方可办理进口。
4 、哪些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卫生注册?
答:目前我国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的食品有肉制品、水制品和乳产品。
5 、进口食品需要办理备案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二是进口食品的国内收货人应当向工商注册登记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三是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经检验检疫机构标签检验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对其进行备案并出具备案凭证。
6 、哪些食品需要在指定口岸入境?
对进口可能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高风险食品实行指定口岸入境。指定口岸条件及名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
7、进口食品国外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如何办理备案?
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也可由国内的进口食品收货人代为办理),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管理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ire.eciq.cn)按照规定的内容录入备案信息,备案者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录入后,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备案编号。在进口食品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注明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名称及备案编号。
8 、进口食品境内收货人如何办理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指与外方签订贸易合同的国内实际收货人)须在食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交纸质备案材料,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实审批后获得境内收货人备案号。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须提供的纸质备案材料包括: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6)2年内曾从事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