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考生注意了,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的辽宁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的通知,考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10日到4月9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辽宁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上半年辽宁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应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40周岁及以下 (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